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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品牌与全球市场

商标、品牌与全球市场

商标检索

台湾及多数国家的智慧财产局在审查商标申请案时,会使用商标资料库进行检索,与已注册、已审定或申请在先的商标加以比对,如有相同或近似,且指定商品、服务相同或类似的情形存在时,审查员会依法驳回申请。在商标设计时、申请之前,最好先进行商标检索,避免商标注册之障碍。 (智慧局商标检索网址: https://twtmsearch.tipo.gov.tw/OS0/OS0101.jsp)


商标设计

商标的功能在于让消费者认识并辨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此即所谓「商标识别性」。 (商标法第18条第2项:识别性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务之相关消费者认识为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并与他人之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者」。)(智慧局商标识别性审查基准:https://topic.tipo.gov.tw/trademarks-tw/cp-517-860259-f5cf9-201.html)此外,众律有专业之视觉设计师,可协助客户进行商标设计。


商标申请/全球布局

我国台湾地区商标制度是以注册保护为原则,依法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后,商标权人除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更可排除他人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指定使用于同一或类似商品/服务注册。如他人侵害商标权或有侵害商标权之虞的情形,商标权人可以请求排除或防止侵害,对于故意或过失侵害商标权的人,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而各国商标均采属地主义,必须于该国注册方可获得保护。

众律律师具有丰富的全球各国商标申请/布局经验,可协助客户于全球进行商标申请/布局。


商标盘点

经各国商标局官方资料库,盘点公司现有商标,整理、校对各项商标资料,记录期限资讯,如续展、变更等。提醒所有人及时办理续展、变更等手续,以维持商标有效性。


商标监控

商标监控的两大功能:一、监控竞争对手的商标注册情形以及全球布局策略,掌握业界动态,超前布署。二、监控有无他人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合法期限内对该申请提出异议,阻扼商标蟑螂不法抢注和侵害企业的合法商标权益。

众律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全球各国商标监控经验,可协助客户于全球进行商标监控。


商标延展

商标注册成功后,取得10年的专用期;专用期满须办理延展,再延长10年专用期。期满如未办理延展,商标权消灭。


商标维权诉讼

台湾商标采「注册后异议」制度,申请阶段不可提出异议,任何人皆得在商标核准公告日起3个月内提出异议。针对已注册之商标,任何受到该商标注册负面影响之人,如符合商标法规定要件,均得向「智财局」提起废止或评定。

商标如遭他人仿冒,可依商标法规定寻求民事及刑事的救济,依法提起告诉。此外,亦可检具相关具体使用事证向警政署保二总队提出检举。

众律律师具有丰富的全球各国商标维权经验,可协助客户于全球进行维权诉讼。


各国边境保护

商标权人可向海关申请商标权之边境保护,依据申请人所提供之资料执行进出口查验,防杜仿冒品进口,减少侵权事件发生,保障商标权人之权益。世界各国均有相关制度,众律可协助客户于全球申请智慧财产权边境保护。

各国总代理与经销契约

在授权各国代理商及经销商销售相关产品时,契约中需要植入商标授权使用条款。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通常是以订立使用授权契约的方式。类型有普通授权、专属授权、独占授权。独占授权使用形式,是指授权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被授权人,在商标使用授权契约的存续期间,授权人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独家使用授权形式,是指在商标使用授权人存续期间,除商标授权人自己使用外,只授予一被授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普通使用授权形式,是指授权人可以将被授权商标授权多家使用,同时商标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形式较为普遍。商标授权契约应当向商标局备案。


特许经营与多层次传销

特许经营是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差别:


推出产品的成熟与否:特许经营活动要求企业要有成熟的经营模式,推出的产品是经过市场检验的有稳定业绩的产品。而传销组织的产品,往往是夸大作用和虚假宣传,并没有真正的市场价值,也没有稳定的用户群体,更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

合作关系的性质不同契约关系,是通过出卖产品或者智慧财产权服务的商业活动,并且通过这种方式获利。这个过程中双方都是平等的契约关系。而传销却并不是以获利为目的,而是通过线下发展拉人头的方式扩张,产品反而是次要的,并没有真正在营运商品。

商品与服务创造的价值不同: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是应用于市场的商品和服务,是通过实际经营获得利润。而传销人员往往不真正从事社会经营活动,参与者通过发展线下人数获取提成,这既不是销售商品,对社会来说没有创造任何价值。
组织结构不同:特许经营的组织层次,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只有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作为组织形式。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分特许人这种特殊的情况发生。除此以外,特许经营禁止将所有的资源商品擅自专卖给他人或组织,并且要在契约中明确做出义务和约定,明确被特许人或分特许人的资格。否则,就有可能因涉嫌传销而被查处。而在传销组织中,为了鼓励无限制地发展成员,其组织层次非常多且杂乱,甚至有亲属和朋友之相互欺骗的犯罪行为。
经营主体不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许经营的主体必须是企业。只有企业才能申请主管机关的特许经营备案,个人是不行的。惟在传销中,参与者主要是以人拉人的方式从事线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