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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所理念

创所理念


「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由主持律师范国华博士于2006年创立。范博士曾长期担任上市公司高阶主管法务副总经理,带着曾任职科技业法务长多年的国际商务法律与跨国智慧财产权维权经验,盼为台湾中小企业尽心力。在担任跨国企业法务长时,跑遍世界超过45个国家,替公司建立完善商标布局,跨国智财保护、合约人事等争讼更是经验丰厚。 。

「众律」英文名称「ZOOMLAW」,系本所自创之谐音字。 ZOOM为摄影机镜头变焦放大与缩小,亦有迅速移动之意。当ZOOM与LAW合而为一,「ZOOMLAW」之义即是反应迅速、从微观到巨观不同的角度多方检视法律规范,掌握法律的变动。法律人不能单纯接受既定法律的成文规定,而是应该不断地去重新检视法律的规范是否合乎时宜,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保障人民权益的目的。既遵循法律,却不因法律的局限,而排除各种自由发展的可能性,这就是「众律 ZOOMLAW」的理念。

众律专业团队含括法律、商标、专利等三大领域;旗下青壮律师、资深专利师与专利工程师具备多元领域专业背景,无论是高科技产业或一般中小企业,包含跨国诉讼管理、商务法律咨询、智慧财产申请、布局、维权,均可满足其法律顾问咨询需求。

在业界以「剽悍」、「霸气」著称的范律师,带领众律团队以企业角度出发,思考并发掘客户真正的法律需求,为客户量身打造适法之矛与合法之盾,制敌机先。

Zoomlaw® branding

「众」,最早在甲骨文中为三个「人」(相随,合群)字+「日」(太阳)字所构成,取此图像转化为「山」之意象,保留繁体字中横躺的「目」字,并与扇形窗框结合,强调ZOOM-LAW就是放大/缩小检视现行法律的意思。

山,山乘载万物并慷慨给予,山兴风雷、做云雨以贯通天地,使阴阳二气调和,降甘露以滋润万物,万物因之得以生长,人民因之得以温饱。

「律」,取字形本身线条结构,转化为河流之意象。

水,滋润万物而出乎自然,水柔弱却又无所不达︑毫不畏惧;水锋利,滴水也能穿石;水不畏惧,即使跌进万丈深渊。众律秉持像山一样去调和万物;水一样的灵动机变,协助客户明察事务发展。众律的创所律师认为,身为法律人不固守既定法律的成文规定,既遵循法律,却不因法律而局限,协助客户达成的不是零和关系,而是尽力找到彼此最大利益的折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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