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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商標制度
大韓民國 Republic of Korea
南韓商標採用尼斯分類,可跨類申請,但須依類別數量支付額外官費。南韓不強制要求已註冊商標須放上註冊標誌,實務上仍以加上註冊標誌為宜。如要使用註冊標誌,可選擇™、℠及®符號。南韓法律上並未承認®符號,但實務上承認其使用。
關於韓國商標之主要相關規定,請看眾律商標電子書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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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國商標制度實務指南 系列3:一帶一路(下)海上絲綢之路篇
商標諮詢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晚上6點,12:00-13:00午休時間)來電,謝謝您
台北: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 (近捷運象山站3號出口,步行10分鐘) 新竹: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十一路一段100號4樓之7 (近高鐵新竹站2號出口前富翼大樓,步行10分鐘) 或來信 E-mail: info@zoomlaw.net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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