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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台商企業與國際綠色供應鏈:機會與挑戰

論台商企業與國際綠色供應鏈:機會與挑戰

范國華/主持律師、吳尊傑/法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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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客邦

本期收錄於本所第6期《眾律觀點

新近,為因應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又考慮到台灣位居全球供應鏈的要津,經濟部對此將依循「先大企業、後小企業」的「以大帶小」模式,透過不同產業的群聚合作,從碳盤查、製程改善、循環經濟的利用、能源轉型等面向協助產業往淨零碳排放方向邁進[1]

回顧過去,在《巴黎協定》(the Paris Agreement)通過後5年,COVID-19重塑了世界的政治、經濟、人文和環境,並將我們帶到了十字路口。除了日益緊迫的氣候危機之外,這場全球大流行對健康、社會和經濟造成的後果已將我們帶到了一個轉折點。因應危機的不同選擇,將決定我們通往淨零未來之路。為了取得成功,必須共同應對COVID-19和氣候變化的雙重挑戰。零碳解決方案已準備好加速我們恢復到更健康、更有彈性的未來。2020年,由於COVID-19的緣故,我們得以看見全球碳排放量暫時下降,與2019年相比下降了約 5–10%,這是二戰以來的最大降幅。但要走上將升溫限制在1.5°C的長期道路,我們需要進行結構轉型,以實現每年如此規模的全球減排,通過完善的綠色供應鏈政策,使之建立有韌性、健康、繁榮之零碳經濟。

對此,台商就有必要提升其供應鏈韌性

為了提升供應鏈韌性,有報告指出可通過強化供應商風險防控能力,以及提升供應商於生產中斷後恢復正常運營能力來進行。該報告以氣候變遷的5項關鍵指標來評估企業從測量到管理的過程,同時以企業是否能完整回覆相應的指標,衡量是否展開管理措施[2]

指標一、直接運營碳排放數據:企業對自身運營的環境影響有初步量化評估。

指標二、氣候風險識別:企業對自身運營及上下游可能面臨的相關氣候風險機會進行識別、評估和管理。

指標三、減排目標設立:企業向低碳經濟轉型的承諾水平。

指標四、減排活動實施:企業實現低碳轉型目標的進展及實踐。

指標五、供應商參與:企業識別、評估及管理自身上游供應鏈氣候風險的方式及措施。

簡單來說,上述指標分別對應了企業管理階層從績效衡量到戰略管理,並落實企業從短期到中長期的環境治理水平。

企業取得綠色供應鏈的國際認證

在過去,世界經濟論壇曾通過對數十家在減少供應鏈排放方面處於領先地位的全球公司進行採訪,調查結果確定了9個關鍵行動[3]

(1)建立全面的排放基線,逐步填充實際供應商數據;

(2)通過設定雄心勃勃的整體減排目標來實現;

(3)重新審視產品設計選擇;

(4)重新考慮(地理)採購戰略來減少排放;

(5)制定雄心勃勃的採購標準;

(6)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資助減排手段;

(7)與同行合作,調整行業目標,最大限度地提高影響力和公平競爭環境;

(8)通過規模經濟效應來降低綠色解決方案的成本;以及

(9)制定內部治理機制,將排放作為指導機制,使決策者的激勵措施與排放目標保持一致。

另據《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 — 企業會計與報告標準》(Greenhouse Gas Protocol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下稱「溫室氣體報告標準」):

上述標準通常將排放分為3個範圍:

範圍1:涵蓋設施控制下的運營產生的排放,包括現場燃料燃燒。

範圍2:涵蓋使用從第三方購買的電力、蒸汽、熱力和/或製冷所產生的排放。

範圍3:涵蓋上游和下游價值鏈排放。就本報告而言,乃將範圍3上游排放稱為「供應鏈排放」,涵蓋採購產品、供應商運輸和商務旅行。例如,這包括汽車原始設備製造商(OEM)生產的汽車所用鋼材生產過程中的排放。範圍3 下游排放包括產品運輸、已售產品使用和產品處置。對於同一家汽車OEM,這是指其汽車由客戶駕駛的排放。

「溫室氣體報告標準」重點關注公司上游發生的供應鏈排放數據,通常在公司購買的產品或服務的創造過程中,以及各自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公司的範圍 1和2的排放數據 — — 依上述例子顯示,這將涵蓋汽車OEM本身,惟報告並未涉及下游排放數據。

台系綠色供應鏈之價值選擇

一卡皮箱走天下的台商,因為貿易、經濟等因素而不得不前進東道國設廠營運。以下,本文將以中國大陸和歐盟相關綠色供應鏈的標準進行討論:

首先針對中國大陸之綠色供應鏈政策而言,晚近為應對綠色製造理念的推廣,中國國家標準技術管理司發佈的4項綠色供應鏈管理國家標準[4],分別是就信息化管理平台進行規範的〈GB/T39256–2020〉、就評價體系進行規範的〈GB/T39257–2020〉、就採購活動進行控制的〈GB/T39258–2020〉以及制定物料清單要求的〈GB/T39259–2020〉。連同2017年公布的〈GB/T33635–2017〉,這是作綠色製造企業的導則性監管要求來指導其餘4項技術標準。該標準的實施意義在於以下三個方面:

(1)有利於製造企業全方位構建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

(2)有利於激發製造企業綠色發展的主動性;

(3)有利於中國大陸製造產業鏈全方位綠色化升級。

再來觀歐盟國家的規定,根據歐盟委員會的提議[5],碳邊界調整機制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將有助於到2050年實現碳中和。CBAM將逐漸成為當前碳洩漏保護措施的替代方案,特別是在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TS)下免費分配排放配額。其確保選定商品的國內和進口生產具有同等的碳價格。如此,乃直接或間接鼓勵貿易夥伴減少碳排放。

所以,想要將歐盟以外生產的商品進口到歐盟境內的公司,必須購買與這些商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排放量相對應的證書。歐盟委員會將計算CBAM證書的價格以反映ETS拍賣的平均每週價格。這意味著CBAM證書將與ETS掛鉤。如此確保了CBAM證書的價格盡可能接近ETS配額的價格,同時確保系統對行政當局保持可管理性。

歐盟委員會於2021年7月提出的CBAM計畫,預計將在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後續在3年過渡期結束之前,歐盟委員會必須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提交一份報告,其中將評估將CBAM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到間接排放和其他有碳洩漏風險的商品的可能性。此外,還包含對進一步將範圍擴大到運輸嵌入排放以及價值鏈下游的貨物和未來可能面臨碳洩漏風險的服務的可能性的評估。

小結

正如身兼台商膠帶大廠的地球公司董事長和珠海台商協會會長的葉飛呈本人所言[6],地球公司早在2011年就率先取得碳足跡標籤證書:從公司的上游供應商的原材料供給到生產、加工過程等,皆需要列入碳足跡計算;基此,最終成為全球首家取得碳足跡標籤證書的膠帶業者。

由此看來,台商除了要因應不同國家的綠色供應鏈政策來合乎法遵之目的,更重要的是亦須制定企業自己一套的供應鏈管理措施(內部治理機制)。力求「放諸四海皆準」!

[1] 中時新聞網,〈台灣居供應鏈要角 淨零責無旁貸〉,《工商時報》,2022年4月24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20424000147-260204?chdtv。最後瀏覽日:2022年04月25日。

[2] CDP,〈CDP 2020 年中国供应链报告〉,《CDP報告》,2021年6月,頁13。

[3] World Economic Forum, Net-Zero Challenge: The supply chain opportunity 6–7 (January 2021).

[4] 標準技術司,〈绿色供应链管理系列国家标准解读〉,2021年4月30日。https://www.samr.gov.cn/bzjss/bzjd/202104/t20210406_327602.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4月26日。

[5] Carbon Market Watch, A brief explanation of the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 https://carbonmarketwatch.org/2021/12/16/a-brief-explanation-of-the-cbam-proposal/. Last visited 26 April 2022.

[6] 蘇崇愷,〈珠海地球葉飛呈專訪》全球首例 珠海廠獲碳足跡認證〉,《工商時報》,2022年03月01日。https://ctee.com.tw/people/interview/600728.html。最後瀏覽日:202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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